• 七角七分博客欢迎大家光临

由腾讯QQ的域名历史,说互联网创业的域名意识

随笔 七七 8年前 (2016-02-17) 0个评论

2015年4月,9秒社区创始人李明以1000万收购weixin.com域名,要3000万卖给腾讯,双方多次交涉,价格未谈拢。李明用weixin.com建立网站,做微信应用开发平台。年前,腾讯将之诉诸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仲裁结果出来:李明侵权,需要将域名转移给腾讯。李明不服,在国内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结果会如何,目前还未可知。

姚劲波说:没有好域名,宁愿不创业。
昨天,腾讯仲裁域名weixin.com成功的消息,引爆互联网圈。
不过,此事可以借鉴2013年马云的弟弟马啸天诉阿里域名仲裁一案。阿里也是通过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仲裁,获得马啸天持有的alijiedai.com和alijiedai.net的所有权。马啸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原告(马啸天)败诉,域名归阿里所有。

网友纷纷吐槽腾讯不厚道,认为微信火了几年了,自己不作为。而别人从国外收购回来后,腾讯采用“巧取豪夺”的方式,意图获得所有权。
抛开李明自己“作死”,使用weixin.com域名建站,开展与腾讯微信相关业务不讲,网友讲的也确实在理。
腾讯在域名方面,相比很多知名互联网公司,从来不是很有远见和决断。
Uber创业使用的域名是Ubercab.com,后来为了获得Uber.com域名,付出了2%股份的代价。那些说APP时代不需要域名的同学可以收声了。
Facebook.com是扎克伯格2015年花20万美元买下的,10年后用了850万美元买下FB.com。移动终端时代,为了记忆和输入方便,域名越短越好。
奇虎360上市前去找沃达丰买360.com,对方开价200万美元加5%股份,周鸿祎没有同意。去年花了一亿人民币终于买了回来。想当初,蔡文胜花了三天三夜才说服周鸿祎花50万人民币买下360.cn。域名与品牌最好一致。
乐视要做生态系统,原来的letv.com明显覆盖面不够广,去年花了6000万人民币买下了le.com。
大家比较熟知的还有:罗永浩200万人民币收购T.tt;**200万美元收购VIP.cpm;雷军360万美元收购MI.com;京东3000万人民币收购JD.com。

好了,回到腾讯的域名故事。为什么腾讯没有在推出微信初期甚至之前,以较低的代价收购weixin.com?
我们回顾下腾讯相关的域名历史,就可以发现,这家公司在域名方面向来后知后觉,而且多与人发生纠纷。
年轻的朋友可能不知道,QQ刚出来的时候不叫QQ。那时候叫OICQ,产品的创(chao)意(xi)来(mo)源(ban)是1996年三个以色列人做的ICQ。
1999年,腾讯推出OICQ,并注册使用域名OICQ.com。2000年3月,美国在线收购ICQ,并向美国NAF(仲裁论坛)提起诉讼,以QICQ包含ICQ为由,判决腾讯侵权。腾讯不得不改名为QQ2000,同时失去了OICQ.com的所有权。
有趣的是,2012年,OICQ.com域名过期,又被国内个人域名投资者抢注。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腾讯一直用tencent.com这个域名作为网页访问入口。大家都觉得不方便记忆和输入,腾讯当然也知道。可是那时候,腾讯还没改名叫土豪。QQ.com的持有者要价200万美金,腾讯舍不得。
腾讯有人突然想出了一个好(sou)主意:既然美国在线可以仲裁我们的域名,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仲裁别人的域名?
北京鼎扬科技有限公司老板杨飞雪于1999年6月的QQ.com.cn非常符合腾讯的口味。于是在2003年1月,腾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提出域名的归属诉求。可是人家域名注册在你商标之前啊,于是失望而归。
到了2003年3月17日,国内CN域名开放注册。20分钟内,QQ.cn被**江数据通信局(现在的中国联通**江分公司)的刘志勇成功抢注。而10天后,腾讯才发现。于是马上要求注册局将QQ.cn还给他们,被拒绝,对方可是国有单位。腾讯又出价40万购买,对方不卖!

忍无可忍,终于在2003年4月8日,腾讯以千万人民币的代价收购QQ.com。一年后,腾讯香港上市。
虽然拿到com后缀的顶级域名,但腾讯对于QQ.com.cn一直念念不忘。到了2014年1月,通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旗下的三产公司——北京中科三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直接将北京鼎扬科技名下的域名转移给了腾讯!理由是域名注册单位已注销,可是域名注册人杨飞雪一直没有变化。这段公案尘封至今,可能不会有人再追究了。十几年前的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丛林法则相当明显。
另外作为四大主流后缀之一QQ.net也在国内,是广东的雨林木风公司在2012年花几万欧元从国外买回来的。据说奇瑞汽车想要收购。
难道就不怕腾讯申请仲裁吗?别怕,仲裁争议域名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存在混淆可能。争议域名与投诉人拥有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极其相似,容易引起混淆;
2)不享正当权益。被投诉人不拥有对该域名的权利或合法利益;
3)存在“恶意”使用。被投诉人的域名已被注册并且正被恶意使用。
Weixin.com一案中,最主要而就是李明大帅哥建站并且经营微信相关业务,存在“混淆”的可能,并有“恶意”嫌疑。

如果你没耐心看前面废话,直接看结论也可以:
作为创业者,第一要注重域名的重要性。58同城姚劲波说:没有好域名,宁愿不创业。美国top10风险投资家保罗·格雷厄姆说:没有跟品牌名字相同的.COM域名,是互联网企业最大的软肋。
第二,要注重品牌商标的重要性。话说,这次腾讯申请仲裁,是引用的在香港申请的商标。腾讯其实没有持有微信的大陆商标,尚在争议中。这也是微信自己作死,微信1.0推出后,才去申请商标注册。项目立项的时候,就应该做了啊。最早提出微信商标申请的,比腾讯早两个月。估计是内部人员透漏的消息吧。

商业皆人性,生意唯成本

喜欢 (0)
发表我的评论
取消评论

表情 贴图 加粗 删除线 居中 斜体 签到

Hi,您需要填写昵称和邮箱!

  • 昵称 (必填)
  • 邮箱 (必填)
  • 网址